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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《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》

陕医保发〔2022〕15号
2022-08-01

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《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》

索引号11610100MB29659149/2022-000511发布日期2022-08-01 10:41来 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
内容概述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《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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